表生地球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耗材管理条例(初稿)

发布者:表生地球发布时间:2019-11-22浏览次数:33

表生地球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耗材管理条例(初稿)

一、总则

为适应教学改革需要,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学秩序和实验室安全,规范试剂耗材管理,特制定本条例。各实验室试剂耗材申购、领用、管理等按本法实行。

实验室耗材使用范围:

实验室耗材是指在实验教学、科研实验过程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材料物质,即在各种科研实验过程中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易耗品及专用材料。

二、细则

    使用网上iLab.cn系统,依据申购审批→采购→入库→申领→审批→领用→登记的完整流程,实现最常用的试剂、耗材等的便捷、规范化管理。

1. 购置

1)申请购置前应自查本室存量,避免重复购置和积压,使用过程中注意消耗情况。

2)实验用量较大的试剂、耗材由实验员根据库存及使用情况进行申购,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购买,试剂具体包含:盐酸、硝酸、双氧水、无水乙醇、乙酸、二水合柠檬酸三钠、保险粉、碳酸氢钠等;耗材具体包含:移液器吸头、离心管、手套、口罩、卷纸、载玻片、纸样袋等。

3)学生根据各自实验需求,可申购新的试剂、耗材,也可按照实验用量增购库存中的已有试剂、耗材;学生的申购请求由各自导师审批。

4)申购的物品经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生成采购单,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采购。

5)对于耗材单价2000元以上(单个独立包装)或一次购置总额3000元以上,根据学院规定,需事前填报“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在iLab系统中进行申购审批和后续采购。

2. 入库

1)库管员必须对试剂、耗材进行数量和质量上的验收,统一留存送货单。

2)试剂、耗材在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进行逐项核对,当面点清,库管员在入库单上进行签字确认。

3)库管员要把验收合格的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帐(数量、质量必须与验收单一致)。

4)对于单一数量超过200元的试剂、耗材或者单次大宗购买的试剂、耗材,库管员必须实物拍照留证。

3. 领用

   1)学生在iLab系统库存里搜素所需试剂、耗材,提交领用申请,经导师审批后由库管员统一出库。

   2)库管员每周固定时间出库,学生应按需领用;出库时间外确因实验急需领用某试剂、耗材,应当额外填写《试剂、耗材领用单》,经导师签字后交给库管员,方可领用急需试剂、耗材。

   3)领用的低值耐用品(包括常用工具、量具等),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需用书面材料如实说明情况和原因,由实验室主任酌情对其进行处理。

   4)库管员凭审批后的领用单如数发放,并建立台帐。

   5)库管员每学期末对各导师的学生领用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核算成本。

4. 常规管理和贮存

   1)实验室仓库必须建立试剂、耗材明细账、领用材料登记簿,指定专人保管登记,要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账物相符。

   2)库管员要按时编制试剂、耗材进出仓库月报表,每月进行一次账、物核对检查,在次月初上报实验室主任。

   3)库管员每学期末对所消耗的耗材进行汇总,对实验室试剂、耗材的进、消、存进行统计核算。

   4)各种试剂、耗材要按照类别和各自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贵重试剂、耗材要特别保管,尤其对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单独存放和保管。

   5)试剂、耗材摆放要整齐有序,保持仓库清洁卫生,注意防火、防水、防盗。

   6)对易燃易爆和危险试剂严格执行限量领购,控制存量,因特殊情况需暂时超量存放的应报实验室主任备案,并按规定保管;确因需要使用此类试剂,用前由管理人员发放,用后及时收回,不得放入公共实验室贮存。 

   7)不得向下水口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刺激性气味的废液,废弃试剂按类倒入废液桶中回收,空瓶放入专门的回收箱。

5. 回收与报废

   1)使用过的耗材(一次性耗材),如果有回收价值的,必须进行回收处理;没有回收价值的,必须放到指定的存放点,并及时组织清理;对于有毒有害的废品,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品要求进行回收管理。 

2)对于可重复使用的耗材,如工具、器具等,经多次使用后,达到报废条件的,填写耗材报废清单,由库管员和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主任签字留证,并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3)对于用量较大的硒鼓等办公物品,以及单价数额较高(>2000元)的如标准样品、树脂等耗材,需由年检小组确认用完残体或外包装或空瓶,做分类拍照并留存记录,最后统一处置。

6. 报销制度

1)自购试剂、耗材需索取明细清单或送(发)货单,通过网络购买时需提供订单截图,由库管员统一留存;不能提供明细清单或送(发)货单者,库管员不予以在入库单上签字。

2)报销试剂、耗材发票时,需经手人、库管员、项目负责人三人签字之入库单以及经手人、项目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签字之发票作为公费报账凭证。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南京大学表生地球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